庆加一笔是什么字儿(有什么有意思的奇闻异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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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9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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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庆加一笔是什么字儿,有什么有意思的奇闻异事?
野史,即所谓的与正史相对应的民间编撰的历史。其大部分是根据传闻,甚至神话故事等为原始素材编写的。野史可以作为正史的补充,也可以当做趣闻百科来阅读,但切莫将它当做正史去理解。但是,这其中有一种可能比正史更真实的历史记录,也会被归类为野史,这类史书就是旧时私家编撰,专门记录一些在正史不敢写的、需要避讳的史书。
民国小报下面就为大家讲述一个同一个故事,在正史和野史中的不同记述,是真是假,孰真孰假,各位自行分辨。
野史记载
民国时期,有一女人嫁人后,生了一男一女。但因为她老公是明星,她怕老公在外面沾花惹草,就女扮男装天天跟着他。又怕自己再怀孕,无法监督丈夫,竟然狠心做了绝育手术。谁想到,不久之后一场麻疹让她两个孩子都夭折了。她因为不能再生,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老公跟别的女人乱扯。这自作聪明的女人叫王明华,老公叫梅兰芳。
正史记载
正史因叙述较为详细,所以篇幅也长一些。正史中对梅兰芳和其原配妻子王明华的记述是这样的:
梅兰芳,出生于京剧世家,除了在京剧上的成就外,他与“冬皇”孟小冬的感情纠葛,是最经常被人提及的。但对于最早走进梅兰芳生命的女子,他的原配妻子王明华,却总让人忽略。这个最早走进梅兰芳生命的女子,见证了梅兰芳从默默无闻到风光无限;偏偏命运无情,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,彻底毁掉了王明华的人生。最终年仅37岁,便病逝于天津。
王明华嫁给梅兰芳那年,正是梅兰芳一生最艰难的时候。时年17岁的梅兰芳在那一年,遭遇了母亲去世,又经历了“倒仓”期的考验。“倒仓”期就是男人的变声期,变声后的结果,将直接决定梅兰芳作为旦角的未来。就是在这个双重的压力下,梅兰芳迎娶了王明华。
王明华王明华也是出身于京剧世家,父亲是当时著名的旦角王顺福;因为自幼就接受戏曲熏陶,王明华婚后给予了梅兰芳极大的支持和帮助。除了身为妻子的贤惠操持外,更是凭借自己对京剧扮相敏锐的审美和感知,不断改进梅兰芳的妆容、发式和服装。
那一时期,梅兰芳的舞台造型都出自王明华之手。在王明华的精心装扮下,梅兰芳的扮相更加俊美出尘,在舞台上大放光彩。可以说,梅兰芳能够走红,王明华绝对功不可没。
梅兰芳王明华不仅在事业上对梅兰芳帮助很大,还在婚后为梅兰芳生下了一儿一女,对于单传的梅家来说,更是功不可没。为了兼顾丈夫的事业,王明华在生下女儿后,就狠心做了绝育手术。因为那时戏院有一个“女子不得在后台逗留”的奇怪规矩,为了照顾梅兰芳,王明华从此便以女扮男装的方式,陪伴在梅兰芳左右,并负责他的一切演出事项。梅兰芳与王明华但就在梅兰芳开始渐渐走红时,一场荨麻疹,夺去了他和王明华的一双儿女。两人在伤心之余,又面临一个无可回避的问题,梅兰芳是家族里兼有两房的独子(父亲兄弟二人,大伯无子),不能无后。
舞台上的梅兰芳为了梅家的后代,王明华无奈同意梅兰芳再娶。而迎娶的人,就是梅兰芳的同门师妹福芝芳。本来丈夫再娶,对王明华的伤害已经很大,而福家提的一个要求,更是让她倍感委屈。
福芝芳福家要求梅兰芳,必须要以明媒正娶的方式迎娶福芝芳,与王明华同为正妻,也叫平妻。对于这个苛责的条件,王明华虽然不情愿,但为了丈夫还是同意了。所有人都被王明华的识大体顾大局感动了。可人们不知道,王明华点头的同时,心中又有多少无法诉说的辛酸喝无奈呀!
曾经的她,也是儿女双全的幸福母亲,更是被丈夫偏爱的贤惠妻子。可随着儿女夭折、丧失生育能力,她在这个家的存在,似乎慢慢变淡了。练功的梅兰芳自从梅兰芳迎娶福芝芳后,两人婚姻美满,还生下一个儿子。相比之下,作为原配的王明华,在这个家中反而像极了一个多余的人。在这样的状态下,王明华病倒了,被诊断为肺结核。为了不传染给家人,它她决定到天津治病,这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。王明华在天津治病期间,梅兰芳只去过一次。而且不是去看望,而是要告诉她,自己又结婚了,新太太就是梨园冬皇孟小冬。杜月笙与孟小冬最终,1929年,被病痛折磨的王明华,在弥留之际呼唤着梅兰芳的小名“畹华”,在天津病逝。或许是出于对王明华的愧疚,梅兰芳特地在香山万花山选了一块墓地,只因“万花”与“畹华”同音,以此成全王明华至死未圆的意难平。梅兰芳与王明华合葬墓这就是梅兰芳与王明华的故事。在野史中,王明华被描述成一个“醋坛子”,因为自己的小肚鸡肠而自食恶果。但在正史中,王明华又被描述成了一个世间难寻的贤妻,为了梅兰芳不惜孤老终生。这就是正史与野史的区别,同样的故事,完全不同的叙述,完全不同的结果。如果让你选,你相信正史还是野史?2. 满清十大奇案有哪些?
四川合州城东边的七涧桥,住着一户姓鞠的人家。一家四口人:
父亲:鞠海。母亲:向氏。
儿子:鞠安。儿媳:周氏。
这户人家平日里以祖传治蛇伤的技能过日子,由于都挺有良心,所以父子两个行医的酬金都不高。家里日子虽然过得清贫,但还算幸福。
母亲向氏虽然已经40多岁,但由于长相美丽,保养也不错,所以看着也就30出头的样子。儿媳周氏就更是十里八乡有名的大美人了,父子俩对婚姻还是比较满意的。
可就是这样一个家庭,却在一天晚上发生了一件大事!鞠海和鞠安父子俩都倒在了血泊之中,没了呼吸。同一天父子俩都被杀害,这可不是一件小事儿。
一、陈老伦成了破案的关键人物。两条人命同时出现在一家,这事儿上头肯定要彻查。作为当地的父母官合州知州荣雨田也是纠结得很。因为这哥们是花钱买来的七品芝麻官,压根就不具备断案的能力。
可重庆知府杜光远对这事儿却非常上心,他要求荣雨田在1个月之内把这案子给破了。这不是要了荣雨田的命嘛!
荣雨田四处查问了20多天,什么线索都没有,除了向氏不断来喊冤,这案子几乎就没有追查下去的可能了。因此荣雨田又向知府申请延期2个月,用自己的乌纱帽作为保障。
正当荣雨田一筹莫展之际,衙门里的书吏陈老伦忽然冒了出来。陈老伦这个人虽然才30出头,可是脑子里充满了智慧,他连忙对这事儿做出了分析:凶杀案无非就是报仇杀人、为情杀人、为财杀人。只要搞清楚是哪一种,破案不是难题。
这下子荣雨田算是抓到救命的稻草了,连忙把这事儿交托给了陈老伦,并且允诺他,只要事情解决了,不仅有500两赏银,还能得到提拔。
二、陈老伦打算一箭双雕。陈老伦接了这个案子以后,立马跑到七涧桥来调查这事儿。首先看到的是向氏,她说到动情处,总是不能自已,只好让媳妇儿周氏出来解释清楚。
周氏刚出场,就把陈老伦给吓呆了,好家伙,这么好看的姑娘!他也不知道周氏在说些啥,眼珠子从来就没离开过周氏。
事情还是没有什么进展,但是陈老伦的注意力已经转移到了别的地方。他发誓一定要把周氏娶回去做老婆,至于这案子嘛!倒是可以一箭双雕。那么陈老伦是怎么设计的呢?
第一,陈老伦先稳住了知州荣雨田。
他找到荣雨田,说出了他臆想出来的案情真相:向氏容貌美丽,虽然年纪大了点,但看着也就30岁的样子,可是却长期过着清贫的日子,所以我断定,向氏肯定为了钱财被奸夫给勾引了,后来索性就跟奸夫合伙把鞠海父子俩给害了。
荣雨田非常高兴,打算直接去抓人。陈老伦可不是这个意思,他连忙阻止知州,因为目前还没有证据,他希望知州给他便宜行事的权力,才能找到凶手。荣雨田啥也不懂,但是看陈老伦信心满满的样子,立刻答应了此事,而且还把500两银子提前预支给了陈老伦。
第二,让孙氏给自己提亲。
向氏和周氏正在家里干农活,向氏城里的好朋友孙氏忽然找上门来。先是对向氏和周氏婆媳一顿安慰,随后就提出了一个很现实的问题,今后这日子怎么过?
孙氏坦言,现在他们家没了经济来源,今后吃一顿饭都是开支,这日子压根就过不下去。向氏和周氏对此都深表赞同,可是又没有什么好办法。
这个时候孙氏提出了自己的建议,她认为周氏年轻貌美,又没有孩子拖累,还是可以嫁个好人家的。而且周氏出家,向氏也能得到一笔聘金。拿着这笔钱既可以继续打官司,又可以维持向氏的日常开支。
这话说的虽然有些着急,却也是迫在眉睫的事情。因此向氏和周氏还真的同意了这件事儿,并且让孙氏帮着做媒。
其实孙氏走这一趟,完全是陈老伦一手安排的。过了没几天,孙氏就带着聘金到了向氏这儿,并且说明了陈老伦的身份,大小也是个公务员,而且一表人才,格外聪明。
周氏曾经见过陈老伦,的确是个不错的男人,所以就答应了这件事。陈老伦的第一只雕算是射中了。
第三,让周氏诬陷向氏有奸情。
陈老伦和周氏成亲一个月的时间,彼此你侬我侬,日子过得好不惬意。可是再过一个月,破案的日子就要来临了,陈老伦终于开始把现实问题摆上台面。
陈老伦一脸忧愁地找到新婚妻子周氏,说清了自己目前遇到的困难:你婆婆隔三差五就去喊冤,现在知州让一个月之内必须要捉拿凶手,否则我的脑袋就得掉下来!我掉脑袋也就算了,可我不忍心让你再次守寡啊!
周氏一下子就哭了出来,连忙询问该怎么办才能解决这事儿。陈老伦连忙假装把自己知道的一切都说了出来:我都调查清楚了,是你婆婆向氏跟奸夫合谋杀了鞠海父子。但是碍于你的面子,我一直不肯捅出来,只希望向氏能息事宁人,没想到他隔三差五去喊冤,结果把这事儿闹大了!
周氏当然不肯相信,可经不住陈老伦的各种骗术,陈老伦给周氏出了个主意:只要你在衙门指证向氏有罪,先把我解救出来,随后我再打通关系,把你婆婆保释出来,这不就解决了吗?
周氏这个傻丫头,居然还真的相信了。等到上了公堂,周氏居然真的指证婆婆向氏与人苟合,还害死了自己的丈夫和公公。为了把这件事儿坐实了,陈老伦还特地找来一个彪形大汉充当奸夫。
向氏的最后的希望断绝了,连周氏都出来指证自己,她又怎能辩解呢?面对酷刑,向氏只好承认了一切。陈老伦的第二雕也算射中了。
三、向菊花为姑姑洗雪冤屈。向氏娘家人得知这事儿以后,也是连连叫屈。尤其是向氏的侄女向菊花,甚至筹集了一笔钱,跑到外地衙门四处告官。
荣雨田前脚刚被领导夸了,后脚就得知向菊花四处告状的事情。他连忙花钱四处打点,使得向菊花无处喊冤。
结果向菊花居然找到了总督大人黄宗汉,这下子好了,听完案情以后,再看看向菊花被那帮贪官污吏殴打的伤痕,黄宗汉表示一定会把对个案子负责到底。
这下子事情算是彻底闹大了,黄宗汉也想借助这个案子收拾一批贪官污吏。黄宗汉到了堂上,直接把所谓的奸夫拉出来揍了一顿,奸夫没多久就全都招供了:你们骗人,说好让我按照你们交代的说,就不会挨打,现在怎么又打起来了?
衙门里顿时鸦雀无声,州府道臬各级衙门的长官全都在擦汗。可惜的是,当时黄宗汉还找不到真凶是谁,所以暂时还没办法给向氏翻案。
好在黄宗汉早就安排自己的学生李阳谷暗中寻找真凶,结果还真让他碰到了。在一个酒馆里,一个醉汉把自己杀人的经过和盘托出。
原来这家伙叫陈龙,因为赌钱赌输了,正打算到鞠家偷点钱,结果被鞠海碰见了,他只好宰了鞠海。结果鞠安又上来了,又被他一刀给结果了。
结局:恶人自有天收。为啥这案子能进入满清十大奇案呢?原来这件事儿惊动了四川全省各级衙门,上到总督、巡抚,下到知府、知州全都聚集在一起审理这案子。
由于真凶已经被抓获,黄宗汉直接将陈老伦这家伙给抓了。同时周氏诬陷自己的婆婆,也罪不可恕,所以两个人都被判处凌迟。
陈龙这个凶手自然也是死刑。至于合州知州荣雨田,则被判处斩监候,也就是死缓。重庆知府杜光远被罢官充军。四川按察使卢道恩,曾经接受荣雨田的贿赂,殴打过向菊花,所以停职待命。
3. 厌加一笔?
貌似没有厌加一笔的字。相近的字:庆
庆(拼音:qìng)本义为祝贺。字义名词化,表示可庆贺的事情或日子;古代国家或君王有喜庆之事时,都会对臣民有所赏赐,故又由庆贺引申为奖赏、赏赐;受奖赏固然是幸福的事,所以“庆”又指福泽、福气。
4. 庆加一笔或者减一笔变成什么?
加一笔是“床”。
减一笔是“庂”。
床:chuáng,笔画数:7; 部首:广。
具体有以下几个含义:
1、供人睡卧的家具:床铺。木床。床榻。 2、像床的东西:车床。机床。河床。 3、量词,用于被褥等:两床被。 4、井上围栏:“后园凿井银作床,金瓶素绠汲寒浆”。
组词有:床板【chuáng bǎn】通常铺在床的弹簧屉和草垫褥之间的硬且薄的宽木板。
床单【chuáng dān】覆盖床面用的织物。
床铺【chuáng pù】用木板搭成的床。
庂:zè,古同“仄”。笔画数:5; 部首:广。
仄,具体有以下几个含义:
1、倾斜:仄立。日仄。 2、狭窄:逼仄。 3、〔仄声〕古汉语中“上声”、“去声”、“入声”的总称。 4、心里不安:歉仄。
组词有:庂陋【zè lòu】指卑微的地位。
庂慝【zè tè】朔日月见于东方之象。
参考资料
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.新华字典.北京:商务印书馆,2011
5. 土每次添一笔变成字?
这四个字各添一笔后即:尺,王,凡,干添一笔可以变成另一个字的汉字:人--入 折--抓 了--丁 火--犬 木--仄 大--丈 下--工 止--山甲--申 压-- 玉--压 太-- 庆--床
6. 笔加一笔变成新字?
以下最常用的加一笔变新字汇编:
口加一笔(尸、日、中、曰)
日加一笔(甲、由、申、田、旧、白、电、目、旦)
人加一笔(大、个 、亽、夕、亼、亾、彳、及、亿 )
大加一笔(太、犬、天、夬、木、夫、夭)
木加一笔(未、末、术、本、禾)
一加一笔(二、十、厂、丁、七、)
二加一笔(三、与、工、子、士、上、亏、干、土、亐、于、亍)
三加一笔(王、丰、亖)
王加一笔(玉、主 、五、丑 )
田加一笔(由、甲、申、电 )
十加一笔(干、土、千、士)
土加一笔(丑、壬、圠、王、圡 )
二加一笔(三、干、于、亏、土、工 )
又加一笔(叉、文、区)
工加一笔(土、干、于、王、五)
大加一笔(天、夫、太、犬)
干加一笔(王、开、午)
月加一笔(用、甩)
米加一笔(来 )
云加一笔(去)
今加一笔(令 )
了加一笔(子)
么加一笔(公 )
牛加一笔(生)
万加一笔(方) 丁加一笔(于 )
弓加一笔(引 ) 尸加一笔(户 )
乙加一笔(九 ) 儿加一笔(几 )
乌加一笔(鸟) 目加一笔(自) 火加一笔(灭 )
心加一笔(必) 庆加一笔(床)
小加一笔(不、少、忆) 问加一笔(间 )
卜加一笔(下) 白加一笔(百) 舌加一笔(乱)
厂加一笔(广) 九加一笔(丸) 夫加一笔(失)八加一笔(小)
从加一笔(丛) 巾加一笔(币) 匹加一笔(四) 头加一笔(买)
汁加一笔(汗) 由加一笔(曲) 叶加一笔(吐) 业加一笔(亚)
江加一笔(汪) 囚加一笔(因) 斤加一笔(斥) 几加一笔(凡)刀加一笔(刃)
去加一笔(丢) 石加一笔(百) 右加一笔(句、旬)非 加一笔(韭)
7. 婚外情是否触犯中国的法律?
首先,婚外情不会触犯中国的法律,因为现行法律条文中,并没有关于婚外情的相关规定,所以不属于法律关系的调整范围。婚外情关涉的是一个人的道德品质问题,属于道德关系调整的范畴。在回答婚外情是如何认定的之前,有必要厘清几个法律概念:
一、合法婚姻:指的是符合我国《婚姻法》的规定法定条件,男女双方自愿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的婚姻,合法的婚姻受法律保护。
二、非法同居:1994年以前存在一个“事实婚姻”的法律术语,但修改后的法律取消“事实婚姻”的规定,只要是在合法婚姻之外,男女双方公开同居行为,一律称之为“非法同居”,不属于法律关系的调整范围,属于违反公序良俗的不道德行为。
三、破坏军婚罪:指的是明知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登记结婚,或者是以公开或秘密地同居一起生活的行为。简言之,就是现役军人的配偶是受到法律保护的,行为人要受到法律制裁。
四、重婚罪:指的是明知对方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,在对方未解除婚姻关系之前,而与之登记结婚的行为,当事人双方均构成重婚罪。但一方被对方掩盖已结婚的事实隐瞒,不知道对方存在合法婚姻而与之结婚的,不构成重婚罪。“明知”是抽成本罪的法定要件。
厘清了以上几个概念后,对婚外情的认定就相对容易多了。一般认为,只要是在合法的婚姻关系之外的公开同居行为,或者行为虽然并不公开、私下实质发生的不道德性行为,均属于婚外情的范畴。
严格来说,仅仅是发现在社交软件上暧昧聊天,即使是聊天内容比较露骨,但只要没有实质性证据,仍然不能认定为婚外情行为。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,这一行为,会对合法婚姻的另一方造成伤害,从而影响夫妻感情,造成婚姻的不和谐的因素。
所以,每一位婚姻中的人士,都要慎之又慎,人要有最基本的道德观念,即使是婚姻不幸福,也不能拿来当做婚外情或者暧昧聊天的理由。
当今社会,离婚率高企,现实婚姻生活中,配偶一方或双方发生婚外情的,时有发生,给家庭、给社会带来不和谐的因素。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,诸如一起向钱看、道德滑坡、生活压力大、家庭暴力、不良嗜好、社交软件普及带来的沟通方便,以及因为不属于法律调整的范围,造成发生婚外情后对过错方惩罚力度小等原因,可以说,当今社会家庭成员发生婚外情的概率,并不少见。
这就要求婚姻中的每一个人,都应提高自己的道德观念水准、家庭责任心,自觉抵制不合理的金钱诱惑,多为自己的孩子、老人考虑,学会换位思考,在婚姻家庭生活中,偶尔有矛盾有争吵是正常的,古今中外,概莫能外,关键是要有一颗善良的心。当然也有人会说,人善被人欺,这只是个案特例。我相信,社会上绝大部分的人都是善良的,心理阴暗、不讲道德、毫无同情心、专做坏事的人,毕竟是少数。时代总是在发展,社会总是在进步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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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庆加一笔是什么字儿,有什么有意思的奇闻异事?
野史,即所谓的与正史相对应的民间编撰的历史。其大部分是根据传闻,甚至神话故事等为原始素材编写的。野史可以作为正史的补充,也可以当做趣闻百科来阅读,但切莫将它当做正史去理解。但是,这其中有一种可能比正史更真实的历史记录,也会被归类为野史,这类史书就是旧时私家编撰,专门记录一些在正史不敢写的、需要避讳的史书。
民国小报下面就为大家讲述一个同一个故事,在正史和野史中的不同记述,是真是假,孰真孰假,各位自行分辨。
野史记载
民国时期,有一女人嫁人后,生了一男一女。但因为她老公是明星,她怕老公在外面沾花惹草,就女扮男装天天跟着他。又怕自己再怀孕,无法监督丈夫,竟然狠心做了绝育手术。谁想到,不久之后一场麻疹让她两个孩子都夭折了。她因为不能再生,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老公跟别的女人乱扯。这自作聪明的女人叫王明华,老公叫梅兰芳。
正史记载
正史因叙述较为详细,所以篇幅也长一些。正史中对梅兰芳和其原配妻子王明华的记述是这样的:
梅兰芳,出生于京剧世家,除了在京剧上的成就外,他与“冬皇”孟小冬的感情纠葛,是最经常被人提及的。但对于最早走进梅兰芳生命的女子,他的原配妻子王明华,却总让人忽略。这个最早走进梅兰芳生命的女子,见证了梅兰芳从默默无闻到风光无限;偏偏命运无情,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,彻底毁掉了王明华的人生。最终年仅37岁,便病逝于天津。
王明华嫁给梅兰芳那年,正是梅兰芳一生最艰难的时候。时年17岁的梅兰芳在那一年,遭遇了母亲去世,又经历了“倒仓”期的考验。“倒仓”期就是男人的变声期,变声后的结果,将直接决定梅兰芳作为旦角的未来。就是在这个双重的压力下,梅兰芳迎娶了王明华。
王明华王明华也是出身于京剧世家,父亲是当时著名的旦角王顺福;因为自幼就接受戏曲熏陶,王明华婚后给予了梅兰芳极大的支持和帮助。除了身为妻子的贤惠操持外,更是凭借自己对京剧扮相敏锐的审美和感知,不断改进梅兰芳的妆容、发式和服装。
那一时期,梅兰芳的舞台造型都出自王明华之手。在王明华的精心装扮下,梅兰芳的扮相更加俊美出尘,在舞台上大放光彩。可以说,梅兰芳能够走红,王明华绝对功不可没。
梅兰芳王明华不仅在事业上对梅兰芳帮助很大,还在婚后为梅兰芳生下了一儿一女,对于单传的梅家来说,更是功不可没。为了兼顾丈夫的事业,王明华在生下女儿后,就狠心做了绝育手术。因为那时戏院有一个“女子不得在后台逗留”的奇怪规矩,为了照顾梅兰芳,王明华从此便以女扮男装的方式,陪伴在梅兰芳左右,并负责他的一切演出事项。梅兰芳与王明华但就在梅兰芳开始渐渐走红时,一场荨麻疹,夺去了他和王明华的一双儿女。两人在伤心之余,又面临一个无可回避的问题,梅兰芳是家族里兼有两房的独子(父亲兄弟二人,大伯无子),不能无后。
舞台上的梅兰芳为了梅家的后代,王明华无奈同意梅兰芳再娶。而迎娶的人,就是梅兰芳的同门师妹福芝芳。本来丈夫再娶,对王明华的伤害已经很大,而福家提的一个要求,更是让她倍感委屈。
福芝芳福家要求梅兰芳,必须要以明媒正娶的方式迎娶福芝芳,与王明华同为正妻,也叫平妻。对于这个苛责的条件,王明华虽然不情愿,但为了丈夫还是同意了。所有人都被王明华的识大体顾大局感动了。可人们不知道,王明华点头的同时,心中又有多少无法诉说的辛酸喝无奈呀!
曾经的她,也是儿女双全的幸福母亲,更是被丈夫偏爱的贤惠妻子。可随着儿女夭折、丧失生育能力,她在这个家的存在,似乎慢慢变淡了。练功的梅兰芳自从梅兰芳迎娶福芝芳后,两人婚姻美满,还生下一个儿子。相比之下,作为原配的王明华,在这个家中反而像极了一个多余的人。在这样的状态下,王明华病倒了,被诊断为肺结核。为了不传染给家人,它她决定到天津治病,这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。王明华在天津治病期间,梅兰芳只去过一次。而且不是去看望,而是要告诉她,自己又结婚了,新太太就是梨园冬皇孟小冬。杜月笙与孟小冬最终,1929年,被病痛折磨的王明华,在弥留之际呼唤着梅兰芳的小名“畹华”,在天津病逝。或许是出于对王明华的愧疚,梅兰芳特地在香山万花山选了一块墓地,只因“万花”与“畹华”同音,以此成全王明华至死未圆的意难平。梅兰芳与王明华合葬墓这就是梅兰芳与王明华的故事。在野史中,王明华被描述成一个“醋坛子”,因为自己的小肚鸡肠而自食恶果。但在正史中,王明华又被描述成了一个世间难寻的贤妻,为了梅兰芳不惜孤老终生。这就是正史与野史的区别,同样的故事,完全不同的叙述,完全不同的结果。如果让你选,你相信正史还是野史?2. 满清十大奇案有哪些?
四川合州城东边的七涧桥,住着一户姓鞠的人家。一家四口人:
父亲:鞠海。母亲:向氏。
儿子:鞠安。儿媳:周氏。
这户人家平日里以祖传治蛇伤的技能过日子,由于都挺有良心,所以父子两个行医的酬金都不高。家里日子虽然过得清贫,但还算幸福。
母亲向氏虽然已经40多岁,但由于长相美丽,保养也不错,所以看着也就30出头的样子。儿媳周氏就更是十里八乡有名的大美人了,父子俩对婚姻还是比较满意的。
可就是这样一个家庭,却在一天晚上发生了一件大事!鞠海和鞠安父子俩都倒在了血泊之中,没了呼吸。同一天父子俩都被杀害,这可不是一件小事儿。
一、陈老伦成了破案的关键人物。两条人命同时出现在一家,这事儿上头肯定要彻查。作为当地的父母官合州知州荣雨田也是纠结得很。因为这哥们是花钱买来的七品芝麻官,压根就不具备断案的能力。
可重庆知府杜光远对这事儿却非常上心,他要求荣雨田在1个月之内把这案子给破了。这不是要了荣雨田的命嘛!
荣雨田四处查问了20多天,什么线索都没有,除了向氏不断来喊冤,这案子几乎就没有追查下去的可能了。因此荣雨田又向知府申请延期2个月,用自己的乌纱帽作为保障。
正当荣雨田一筹莫展之际,衙门里的书吏陈老伦忽然冒了出来。陈老伦这个人虽然才30出头,可是脑子里充满了智慧,他连忙对这事儿做出了分析:凶杀案无非就是报仇杀人、为情杀人、为财杀人。只要搞清楚是哪一种,破案不是难题。
这下子荣雨田算是抓到救命的稻草了,连忙把这事儿交托给了陈老伦,并且允诺他,只要事情解决了,不仅有500两赏银,还能得到提拔。
二、陈老伦打算一箭双雕。陈老伦接了这个案子以后,立马跑到七涧桥来调查这事儿。首先看到的是向氏,她说到动情处,总是不能自已,只好让媳妇儿周氏出来解释清楚。
周氏刚出场,就把陈老伦给吓呆了,好家伙,这么好看的姑娘!他也不知道周氏在说些啥,眼珠子从来就没离开过周氏。
事情还是没有什么进展,但是陈老伦的注意力已经转移到了别的地方。他发誓一定要把周氏娶回去做老婆,至于这案子嘛!倒是可以一箭双雕。那么陈老伦是怎么设计的呢?
第一,陈老伦先稳住了知州荣雨田。
他找到荣雨田,说出了他臆想出来的案情真相:向氏容貌美丽,虽然年纪大了点,但看着也就30岁的样子,可是却长期过着清贫的日子,所以我断定,向氏肯定为了钱财被奸夫给勾引了,后来索性就跟奸夫合伙把鞠海父子俩给害了。
荣雨田非常高兴,打算直接去抓人。陈老伦可不是这个意思,他连忙阻止知州,因为目前还没有证据,他希望知州给他便宜行事的权力,才能找到凶手。荣雨田啥也不懂,但是看陈老伦信心满满的样子,立刻答应了此事,而且还把500两银子提前预支给了陈老伦。
第二,让孙氏给自己提亲。
向氏和周氏正在家里干农活,向氏城里的好朋友孙氏忽然找上门来。先是对向氏和周氏婆媳一顿安慰,随后就提出了一个很现实的问题,今后这日子怎么过?
孙氏坦言,现在他们家没了经济来源,今后吃一顿饭都是开支,这日子压根就过不下去。向氏和周氏对此都深表赞同,可是又没有什么好办法。
这个时候孙氏提出了自己的建议,她认为周氏年轻貌美,又没有孩子拖累,还是可以嫁个好人家的。而且周氏出家,向氏也能得到一笔聘金。拿着这笔钱既可以继续打官司,又可以维持向氏的日常开支。
这话说的虽然有些着急,却也是迫在眉睫的事情。因此向氏和周氏还真的同意了这件事儿,并且让孙氏帮着做媒。
其实孙氏走这一趟,完全是陈老伦一手安排的。过了没几天,孙氏就带着聘金到了向氏这儿,并且说明了陈老伦的身份,大小也是个公务员,而且一表人才,格外聪明。
周氏曾经见过陈老伦,的确是个不错的男人,所以就答应了这件事。陈老伦的第一只雕算是射中了。
第三,让周氏诬陷向氏有奸情。
陈老伦和周氏成亲一个月的时间,彼此你侬我侬,日子过得好不惬意。可是再过一个月,破案的日子就要来临了,陈老伦终于开始把现实问题摆上台面。
陈老伦一脸忧愁地找到新婚妻子周氏,说清了自己目前遇到的困难:你婆婆隔三差五就去喊冤,现在知州让一个月之内必须要捉拿凶手,否则我的脑袋就得掉下来!我掉脑袋也就算了,可我不忍心让你再次守寡啊!
周氏一下子就哭了出来,连忙询问该怎么办才能解决这事儿。陈老伦连忙假装把自己知道的一切都说了出来:我都调查清楚了,是你婆婆向氏跟奸夫合谋杀了鞠海父子。但是碍于你的面子,我一直不肯捅出来,只希望向氏能息事宁人,没想到他隔三差五去喊冤,结果把这事儿闹大了!
周氏当然不肯相信,可经不住陈老伦的各种骗术,陈老伦给周氏出了个主意:只要你在衙门指证向氏有罪,先把我解救出来,随后我再打通关系,把你婆婆保释出来,这不就解决了吗?
周氏这个傻丫头,居然还真的相信了。等到上了公堂,周氏居然真的指证婆婆向氏与人苟合,还害死了自己的丈夫和公公。为了把这件事儿坐实了,陈老伦还特地找来一个彪形大汉充当奸夫。
向氏的最后的希望断绝了,连周氏都出来指证自己,她又怎能辩解呢?面对酷刑,向氏只好承认了一切。陈老伦的第二雕也算射中了。
三、向菊花为姑姑洗雪冤屈。向氏娘家人得知这事儿以后,也是连连叫屈。尤其是向氏的侄女向菊花,甚至筹集了一笔钱,跑到外地衙门四处告官。
荣雨田前脚刚被领导夸了,后脚就得知向菊花四处告状的事情。他连忙花钱四处打点,使得向菊花无处喊冤。
结果向菊花居然找到了总督大人黄宗汉,这下子好了,听完案情以后,再看看向菊花被那帮贪官污吏殴打的伤痕,黄宗汉表示一定会把对个案子负责到底。
这下子事情算是彻底闹大了,黄宗汉也想借助这个案子收拾一批贪官污吏。黄宗汉到了堂上,直接把所谓的奸夫拉出来揍了一顿,奸夫没多久就全都招供了:你们骗人,说好让我按照你们交代的说,就不会挨打,现在怎么又打起来了?
衙门里顿时鸦雀无声,州府道臬各级衙门的长官全都在擦汗。可惜的是,当时黄宗汉还找不到真凶是谁,所以暂时还没办法给向氏翻案。
好在黄宗汉早就安排自己的学生李阳谷暗中寻找真凶,结果还真让他碰到了。在一个酒馆里,一个醉汉把自己杀人的经过和盘托出。
原来这家伙叫陈龙,因为赌钱赌输了,正打算到鞠家偷点钱,结果被鞠海碰见了,他只好宰了鞠海。结果鞠安又上来了,又被他一刀给结果了。
结局:恶人自有天收。为啥这案子能进入满清十大奇案呢?原来这件事儿惊动了四川全省各级衙门,上到总督、巡抚,下到知府、知州全都聚集在一起审理这案子。
由于真凶已经被抓获,黄宗汉直接将陈老伦这家伙给抓了。同时周氏诬陷自己的婆婆,也罪不可恕,所以两个人都被判处凌迟。
陈龙这个凶手自然也是死刑。至于合州知州荣雨田,则被判处斩监候,也就是死缓。重庆知府杜光远被罢官充军。四川按察使卢道恩,曾经接受荣雨田的贿赂,殴打过向菊花,所以停职待命。
3. 厌加一笔?
貌似没有厌加一笔的字。相近的字:庆
庆(拼音:qìng)本义为祝贺。字义名词化,表示可庆贺的事情或日子;古代国家或君王有喜庆之事时,都会对臣民有所赏赐,故又由庆贺引申为奖赏、赏赐;受奖赏固然是幸福的事,所以“庆”又指福泽、福气。
4. 庆加一笔或者减一笔变成什么?
加一笔是“床”。
减一笔是“庂”。
床:chuáng,笔画数:7; 部首:广。
具体有以下几个含义:
1、供人睡卧的家具:床铺。木床。床榻。 2、像床的东西:车床。机床。河床。 3、量词,用于被褥等:两床被。 4、井上围栏:“后园凿井银作床,金瓶素绠汲寒浆”。
组词有:床板【chuáng bǎn】通常铺在床的弹簧屉和草垫褥之间的硬且薄的宽木板。
床单【chuáng dān】覆盖床面用的织物。
床铺【chuáng pù】用木板搭成的床。
庂:zè,古同“仄”。笔画数:5; 部首:广。
仄,具体有以下几个含义:
1、倾斜:仄立。日仄。 2、狭窄:逼仄。 3、〔仄声〕古汉语中“上声”、“去声”、“入声”的总称。 4、心里不安:歉仄。
组词有:庂陋【zè lòu】指卑微的地位。
庂慝【zè tè】朔日月见于东方之象。
参考资料
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.新华字典.北京:商务印书馆,2011
5. 土每次添一笔变成字?
这四个字各添一笔后即:尺,王,凡,干添一笔可以变成另一个字的汉字:人--入 折--抓 了--丁 火--犬 木--仄 大--丈 下--工 止--山甲--申 压-- 玉--压 太-- 庆--床
6. 笔加一笔变成新字?
以下最常用的加一笔变新字汇编:
口加一笔(尸、日、中、曰)
日加一笔(甲、由、申、田、旧、白、电、目、旦)
人加一笔(大、个 、亽、夕、亼、亾、彳、及、亿 )
大加一笔(太、犬、天、夬、木、夫、夭)
木加一笔(未、末、术、本、禾)
一加一笔(二、十、厂、丁、七、)
二加一笔(三、与、工、子、士、上、亏、干、土、亐、于、亍)
三加一笔(王、丰、亖)
王加一笔(玉、主 、五、丑 )
田加一笔(由、甲、申、电 )
十加一笔(干、土、千、士)
土加一笔(丑、壬、圠、王、圡 )
二加一笔(三、干、于、亏、土、工 )
又加一笔(叉、文、区)
工加一笔(土、干、于、王、五)
大加一笔(天、夫、太、犬)
干加一笔(王、开、午)
月加一笔(用、甩)
米加一笔(来 )
云加一笔(去)
今加一笔(令 )
了加一笔(子)
么加一笔(公 )
牛加一笔(生)
万加一笔(方) 丁加一笔(于 )
弓加一笔(引 ) 尸加一笔(户 )
乙加一笔(九 ) 儿加一笔(几 )
乌加一笔(鸟) 目加一笔(自) 火加一笔(灭 )
心加一笔(必) 庆加一笔(床)
小加一笔(不、少、忆) 问加一笔(间 )
卜加一笔(下) 白加一笔(百) 舌加一笔(乱)
厂加一笔(广) 九加一笔(丸) 夫加一笔(失)八加一笔(小)
从加一笔(丛) 巾加一笔(币) 匹加一笔(四) 头加一笔(买)
汁加一笔(汗) 由加一笔(曲) 叶加一笔(吐) 业加一笔(亚)
江加一笔(汪) 囚加一笔(因) 斤加一笔(斥) 几加一笔(凡)刀加一笔(刃)
去加一笔(丢) 石加一笔(百) 右加一笔(句、旬)非 加一笔(韭)
7. 婚外情是否触犯中国的法律?
首先,婚外情不会触犯中国的法律,因为现行法律条文中,并没有关于婚外情的相关规定,所以不属于法律关系的调整范围。婚外情关涉的是一个人的道德品质问题,属于道德关系调整的范畴。在回答婚外情是如何认定的之前,有必要厘清几个法律概念:
一、合法婚姻:指的是符合我国《婚姻法》的规定法定条件,男女双方自愿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的婚姻,合法的婚姻受法律保护。
二、非法同居:1994年以前存在一个“事实婚姻”的法律术语,但修改后的法律取消“事实婚姻”的规定,只要是在合法婚姻之外,男女双方公开同居行为,一律称之为“非法同居”,不属于法律关系的调整范围,属于违反公序良俗的不道德行为。
三、破坏军婚罪:指的是明知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登记结婚,或者是以公开或秘密地同居一起生活的行为。简言之,就是现役军人的配偶是受到法律保护的,行为人要受到法律制裁。
四、重婚罪:指的是明知对方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,在对方未解除婚姻关系之前,而与之登记结婚的行为,当事人双方均构成重婚罪。但一方被对方掩盖已结婚的事实隐瞒,不知道对方存在合法婚姻而与之结婚的,不构成重婚罪。“明知”是抽成本罪的法定要件。
厘清了以上几个概念后,对婚外情的认定就相对容易多了。一般认为,只要是在合法的婚姻关系之外的公开同居行为,或者行为虽然并不公开、私下实质发生的不道德性行为,均属于婚外情的范畴。
严格来说,仅仅是发现在社交软件上暧昧聊天,即使是聊天内容比较露骨,但只要没有实质性证据,仍然不能认定为婚外情行为。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,这一行为,会对合法婚姻的另一方造成伤害,从而影响夫妻感情,造成婚姻的不和谐的因素。
所以,每一位婚姻中的人士,都要慎之又慎,人要有最基本的道德观念,即使是婚姻不幸福,也不能拿来当做婚外情或者暧昧聊天的理由。
当今社会,离婚率高企,现实婚姻生活中,配偶一方或双方发生婚外情的,时有发生,给家庭、给社会带来不和谐的因素。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,诸如一起向钱看、道德滑坡、生活压力大、家庭暴力、不良嗜好、社交软件普及带来的沟通方便,以及因为不属于法律调整的范围,造成发生婚外情后对过错方惩罚力度小等原因,可以说,当今社会家庭成员发生婚外情的概率,并不少见。
这就要求婚姻中的每一个人,都应提高自己的道德观念水准、家庭责任心,自觉抵制不合理的金钱诱惑,多为自己的孩子、老人考虑,学会换位思考,在婚姻家庭生活中,偶尔有矛盾有争吵是正常的,古今中外,概莫能外,关键是要有一颗善良的心。当然也有人会说,人善被人欺,这只是个案特例。我相信,社会上绝大部分的人都是善良的,心理阴暗、不讲道德、毫无同情心、专做坏事的人,毕竟是少数。时代总是在发展,社会总是在进步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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